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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黑龙江掺混肥料】掺混肥生产许可证换证11个重点变化

发布时间:2024-01-04 阅读量: 作者:黑龙江邦农肥业有限公司

1.掺混肥标准GB/T 21633-2020版;

2.增加了GB 38400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

3.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GB 18382-2021版;

4.网上申报,审批局发证,市场监管局组织检查;

5.实施告知承诺的发证方式,先发证,后置现场检查;

6.现场审查内容分为4大部分11条13款,均为否决项,没有建议改进项;

7.可以提前半年申报,不会缩短原证书有效期的期限; 

8.没有在检查现场再要求作盲样试验的要求;

9.型式试验报告要求和检验机构详细沟通,确认满足换证要求;

10.重点强调生产设备设施正常运转,检测设备设施正常使用; 

11.生产许可证证书上不再标识控释肥料、缓释肥料、脲醛缓释肥料等分类;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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